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迅速组织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鲁教科函[2021]38号)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需要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申购、保管、领用、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底数。彻底清查每间实验室内的化学药品,包括准备室,不遗漏任何一个橱柜和桌柜,登记后,录入excel表格。
二、消化存量。各单位要优先使用现有化学药品,在学院内部互通有无,共享使用,做好登记,形成消化存量的合力,以求降低库存。
三、管控购买端。改变自主随意购买化学药品的状态,防止一次性大量购进。原则上不得从网上随意购买化学试剂,近期如有购进试剂需求,包括教学和科研,需先向实验室安全科报备,工作人员根据统计,将同类化学品合并、汇总后,采取一次少送,多次送货的方式,满足日常需求。
四、严禁将有害废液倒入下水道。废液桶、废试剂瓶需及时交到危废贮存库。
联系人:孔滨
联系电话:0537-4456195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