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
2019年度实验教改项目的研究期限已满,学校决定对该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为做好项目的总结和成果凝练及推广工作,现将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书中验收要求、研究过程及成果,填写实验教改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学校组织专家审核验收结项材料,最终出具验收结论。
二、验收时间安排
1、2021年12月7日前,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备齐材料,统一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盖单位章后交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教学管理科;
2、2021年1月前学校组织专家验收。
三、验收准备
(一)网上受理
登陆“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网站,进入“实验教改项目管理系统”,上传结项报告书电子稿(Word版)及项目成果。(实验教改项目管理系统登陆及使用说明见附件2)
(二)书面材料
1、实验教改项目结项报告书(2份),请双面打印。
2、各类成果材料(复印件1份)或其他说明,成果材料3项以上的需编制目录。
3、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实验记录本(仅限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提交)
4、精品实验项目类须提交书面材料:电子课件PPT以讲义格式双面打印(1份),本项目学生实验报告(5份)。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书面材料装文件袋内,由各单位统一交至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教学管理科。
注意事项: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提交实验教改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未结题项目最多延期半年,延期后仍未能按期结题的,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实验教改项目,并在下一年度申报项目时,学校将减少该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申报名额。
四、材料报送地点:
曲阜校区: 科技实验大楼201房间,联系人:刁爱梅,电话:4456187
日照校区: 实验中心SA226房间,联系人:鞠宏伟,电话:3981690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