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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 暨2024年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10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全面自查自纠

2024110-115日,请各单位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附件1),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对已锁门的实验室,需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开门,做到不漏一间实验室。重点排查内容为:

(一)化学品的储存保管。实验室内不得储存大量易燃溶剂和实验室废液;未使用的整瓶试剂须放置在远离光照、热源的位置。

(二)水、电、气和仪器设备的隐患排查。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做到人走断电、停水、停气,并锁好门窗;假期如无需用电,需把实验室内电源总闸掰下;将气瓶放置规范,远离热源、电源,固定好,检查阀门,防止气体泄漏。

(三)做好24小时开机设备、加热设备和过夜实验、锂电池充放电实验的安全评估和日常监管工作;专项排查乱接、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现象,不得擅自改动电源设施,或随意改装、拆修电气设备。

学校于115-118日,组织实验安全工作专班对全校范围内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二、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确因科研需要开展实验的情况,由指导教师向实验室所属学院申报,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寒假(118-225日)实验室在用备案表》(附件3),由学院审批汇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向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安全科报备。未经二级学院领导批准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放使用。

(二)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学院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卫生值日制度并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填写检查记录,存档备查,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

(三)寒假期间开展实验,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和操作规程。尽量不开展高危实验,如需开展,必须有指导老师现场指导,且实验开展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范准备工作;严禁实验人员在实验室餐饮、留宿。

(四)实验区域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取暖设备,严禁为电动车、平衡车等充电,确保安全用电,做到人走断电。

三、安全自查与材料报送要求

实验室安全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考核重要指标,请各相关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各级岗位职责。

请各单位于115日前将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曲阜师范大学寒假(118-225日)实验室在用备案表》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qfnusy@126.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3:曲阜师范大学寒假(118-225日)实验室在用备案表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