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单位):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高校实验室有序运行,进一步提升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19号)要求,现将做好迎接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以下简称项目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
(三)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
(四)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开展情况。
(五)其他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
二、组织方式
省教育厅将组建专家组,对全部高校进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
检查程序:1.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反馈检查意见等环节。具体检查的实验室由专家组现场决定。2.现场检查结束后,专家组向学校反馈检查意见。学校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认真做好记录总结。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检查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学校编制整改报告并报送至省教育厅。
三、工作安排
(一)拟于7月上旬完成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
(二)当前要做的准备工作:1.各单位按照项目表的内容,完备学院层级的档案材料,规范存档;2.加强对所辖实验室的日常巡查,确保实验室环境整洁;3.重点排查涉及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的场所,严禁堆放大桶试剂和大批量试剂;4.确保实验过程中有人值守,尤其在使用油浴锅、干燥箱等加热设备时,实验人员绝对不得离开;5.严禁在实验室用餐、吃零食、蒸煮食物、使用电茶壶,严禁存放躺椅、电动车等个人物品。
请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师生们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工作要求,时刻紧绷实验室安全弦,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
附: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