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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办字〔2021〕1号)

时间:2021-01-19 点击数: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条件支撑,为教学、科研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二、建设原则

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坚持“依托学科,相对集中,统一管理,开放共享”的建设原则。

三、建设思路

以学校发展规划为指导,以学校发展需要为导向,实行“专管共享和统管共享相结合”,建立一级(校级)共享平台——分析测试中心,配置专用场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实现“专管共享”;重点依托省级重点实验室或校科研实验室,兼顾其他部门的大型仪器设备建立二级共享平台,实现“统管共享”。对两级共享平台,采取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建立统一的开放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设备的共享范围与使用效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校级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领导小组和专家组,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担任组长,由管理实验室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部署和协调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设,推进和监督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具体方案的实施;专家组由二级共享平台推荐的有关专家以及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各级共享平台的建设规划、大型仪器设备的计划、开放运行费的使用、共享相关政策的论证,以及对各级共享平台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二)加强计划管理,整合优化资源

加强仪器设备的计划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的职能,凡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无论经费来源如何,在计划上都要进行统一管理,由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组织统一论证。学校在制定设备计划和分配设备经费时,在保证专业与学科、教学与科研基本建设的基础上,应以通用性强的大型仪器设备优先为原则,统筹分配。凡属大型仪器设备,都必须经过专家组的统一论证,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列入购置计划。

(三)加大经费投入

加大投资力度,不断更新实验设备,改善实验条件,开发大型仪器设备新功能。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分析测试中心建设规划,以学校投入为主,多方筹集资金,建设完备与先进的校级共享平台。

1.投入专项开放运行经费

开放运行经费是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立和运行的必要保障,主要用于共享平台内的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改造和升级等,以及校内的实验产生的机时费用的补贴。开放运行经费按项目管理的方式进行审批与管理,其中论证工作由专家组负责,审批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工作由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

2.设立开放共享基金项目

学校设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基金”,用于鼓励和资助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共享基金资助范围:无经费资助的纵向科研项目和教学研究项目;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前期探索工作;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开展的研究和创新性实验项目。每人每期限申报1个项目,且每个项目限资助1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须通过导师申请共享基金。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基金资助额度,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基金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共享基金使用期满或使用完成后,基金使用者向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提交基金使用情况报告。

3.投入专项维护与维修经费

设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维护与维修专项经费,保证大型仪器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凡加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以及经过专家组确认的配套设备其维护与维修,根据开放范围、使用效益给予相应补助。应加入而不加入共享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学校不承担该设备的维修维护费。

(四)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信息和服务平台

学校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信息和服务平台网站,实现大型仪器设备开放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的有机衔接。列入开放共享范围的仪器设备将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登记,上网公布共享设备名称、功能、收费标准及预约使用情况等服务信息。测试用户通过平台系统即可完成信息查询、网上预约、经费管理、费用核定,网上缴费等流程。

(五)建立激励机制

1.建立统一的收费与分配制度

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大型仪器设备,可以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收取材料消耗费和水、电等运行费,还可以根据人力成本收取服务费。做到合理定价、统一收费,逐步实现“以机养机”。在两级共享平台上,建立统一的收费与分配制度,对校外按照标准统一收取测试费,对校内成本补偿的方式收取测试费,不足部分由开放运行经费补贴,对主动加入共享平台的单位使用本单位现有设备减免部分或全部测试费,测试费的不足部分由开放运行经费补贴。对于所收取的测试费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2.制定成果奖励办法

制定实验和测试成果奖励办法,由专家组根据奖励办法进行评审,根据取得绩效考核结果和成果的质量对测试机组进行奖励。

(六)建立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体系,通过“使用机时、开放程度、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功能利用与开发、设备管理”等指标对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公示开放共享的效益。汲取其它学校的先进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建设网络信息平台,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状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发布共享信息,使两级共享平台都能高效的运转。

(七)建设高水平的分析测试队伍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配齐配全大型仪器设备操作和管理人员。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吸引一批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到共享平台上来,制定相应政策,努力建设一支稳定的专、兼结合的实验技术队伍,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开发仪器设备使用功能,保证实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优质的服务。

2.鼓励长期从事仪器设备管理技术人员积极专研设备使用和新功能开发,培养“操作技能专家型人才”。

五、纳入共享平台仪器的方式与范围

(一)大型仪器设备所属部门主动申请,专家组论证,领导小组批准后加入共享平台,加入共享平台的设备享有相关政策。

(二)用于教学、科研的单台或成套价值10万元及以上的有一定共性需求的仪器设备,以及国家规定统管的其他大型仪器设备,原则上都应纳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单价在40万元(含)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纳入学校开放共享管理范围,其中,共享性强的大型精密分析仪器设备实行学校专管共享。

六、附则

(一)本方案由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规定,凡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