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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08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学校将对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查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应认真安排人员对实验室开展全面排查工作,重点排查:

1. 实验室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等的安全情况;

2. 实验室各种化学药品,尤其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标识、储存和使用情况;

3. 实验室有毒、有害废气、废液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情况;

4. 实验室内高压、高温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 实验室外围空间,包括走廊、过道、楼梯口等地方无杂物、整洁、畅通;

6. 实验室消防设备、设施的配备及完好情况。

根据以上内容,请各相关单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交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二、学校检查

请各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学校将组织人员到各单位进行实地抽查。

三、登记备案

寒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关闭好门窗,关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假期期间面向师生从事科研、开放实验、课题研究等工作而照常开放的实验室,各单位应报送签字盖章的备案表(见附件),并安排值班,加强管理。

四、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时间:2018.1.8  — 2018.1.21

2.学校检查时间:2018.1.22 — 2018.1.26

3.报送报备表时间:2018.1.26号前

4.材料报送地点

        曲阜校区:实验大楼229电话:4456197,联系人,车冠春

        日照校区:实验中心SA226电话:3981690,联系人,鞠宏伟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