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3-10-22 点击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意见书》的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实验室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实验室管理规范化进程,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见附件1),现面向各学院和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依据实验室管理工作的规律与特点,该考核指标体系分为实验教学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实验室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综合管理与特色建设内容内容四部分,共计150分。
1.实验教学管理占50 (+20)分,主要考查实验教学管理、组织教学、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是否完善;
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占45分,主要考查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情况;
3.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占25分,实验室安全关系到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是贯彻以人为本工作理念的重要举措,主要考查实验室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的执行情况,各类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与日常实验室安全检查挂钩;
4.综合管理与特色建设部分,占10分,旨在鼓励学院在实验室管理方面取得独特、富有成效、有积极示范推广意义的成绩。
请各单位于10月28日16:00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汇总,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chengchao7712@163.com
联系人:程超
电话:0537-445618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