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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教学实验室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6-04-18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建设的科学性、计划性和连续性,不断提升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现请各学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科学性、发展性、前瞻性和可行性原则,认真组织编制本单位教学实验室建设“十三五”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以实验教学改革为先导,在充分利用学校现有实验设备和人才优势的前提下,整合实验室资源配置、加强资源共享,不断优化实验室建设布局,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搭建优质平台。

二、具体要求

各学院领导要重视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充分认识制定“十三五”规划工作的重要性。

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编制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并将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纳入学院整体“十三五”建设规划。

2、规划的制定应有层次,对不同的实验室建设目标应有不同的要求,结合学科、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省级、国家级申报与建设同步进行。

3、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实验室环境和条件的建设。

4、规划要重点考虑资源共享,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

三、主要内容

1、“十三五”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十三五”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

3、资金来源和建设经费预算(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中央与地方共建等专项经费资助,拓宽办学经费渠道的设想等)

4、预期效益分析

5、保障措施

6、“十三五”期间分年度建设计划

四、完成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曲阜师范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十三五”规划》(格式见附件),并将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五 、报送地点:

曲阜校区:实验室管理科(实验科技大楼214房间) 联系人:车冠春 联系电话:4456197,

日照校区:实验中心SA226房间 联系人:鞠宏伟 联系电话:3981690。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c8063@mail.qf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