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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0-09-17 点击数: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学复课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0]44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新生开学安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函[2020]18号)、《关于开展秋季开学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山东省学校(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实际情况,现将开展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一)加强实验室环境卫生整治

实验室在使用前应进行卫生大扫除,做到环境整洁,所有实验场所及疏散通道无杂物堆积;建立和落实值日机制,每个实验室需要张贴值日表,做好实验室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

(二)加强实验室水电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对实验室水电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杜绝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要保证大功率设备与电路容量匹配,使用完毕及时拔掉插头;对于检查出的电线老化、管道漏水等问题及时维修。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

从购买、使用、储存、处理各环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精细化管理,专人负责。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存放应遵循尽量少的原则,其储量不宜超过2天的需要量;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应远离热源;易制毒和易制爆化学品应按照国家政策购买和登记,应存储在带锁的专用橱柜中,并建立领用和消耗台账;剧毒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当日未用完退还药品库,严禁在实验室过夜存放;实验室废液存放于废液桶中,严禁随意倾倒。

(四)加强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对涉及使用压力容器、高速运转设备、高温电器设备、冰箱等设备的单位,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杜绝实验仪器设备因老化或者违规操作出现安全事故。

(五)加强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改

及时对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严禁违规用火用电,严禁在实验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堆积杂物,保障实验室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二、开展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进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请相关单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树牢安全意识, 铭记“隐患就是事故”,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将责任层层落实,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安排专人协助检查,确保联系畅通。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