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单位):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如火灾、漏水、设备故障等),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安全地进入实验室进行处置,根据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要求,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方便取用”的原则,现就规范报送实验室应急备用钥匙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我校所有用于教学、科研的实验室、准备室、仪器设备室、药品库房等场所(含校内各类科研平台、创新中心等),均需按要求报送应急备用钥匙。
二、报送要求
1.钥匙数量:每间实验室(或每个独立门锁)需报送至少1把能正常开启该实验室门锁的完整备用钥匙。如含内部设备间门的,也须同时报送。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备用钥匙的,需书面说明情况。
2.钥匙状态:报送的备用钥匙必须确保能正常开启对应的门锁。请各单位在报送前务必进行测试。
3.钥匙标识:每把钥匙放置于封口袋内,一钥匙一袋,并附清晰标签进行标识。标签内容必须包含:楼宇名称 + 房间号(如:实验中心B307)
4.钥匙管理:报送至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科(以下简称“安全科”)的应急备用钥匙,将按照严格保密和安全的原则进行集中封存管理,仅限在紧急情况时使用,日常教学科研活动不得随意动用备用钥匙。
三、报送方式与时间
1.报送主体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集、审核并报送。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如实验秘书)负责此项工作。
2.报送地点
曲阜校区:安全科办公室(实验中心大楼A317室),联系人:孔老师,电话:4456195;
日照校区:实验中心SA226房间,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3981690
3.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0日,下午17:00前。
四、工作要求
1.安全责任: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人,务必确保报送钥匙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因钥匙报送不及时、不准确或钥匙失效导致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处置而造成损失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信息更新:后续如遇新增实验室、门锁更换等情况,相关单位须在一周内向安全科报备更新后的钥匙。
3.保密要求:各单位在收集、保管、报送钥匙过程中,务必做好保密工作,严防钥匙信息外泄。安全科将严格管理接收的备用钥匙,确保信息安全。
4.逾期处理:对于逾期未报送或报送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安全科将进行通报,并可能影响该单位后续的实验室安全评估、项目申报等。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