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教安函[2024]67号)以及学校校园安全工作专题常委会要求,确保今冬明春全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全面自查自纠
自即日起至明年春季开学初,各单位要认真研判防控风险,针对学期末、元旦寒假放假、春季开学等时间节点,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强化系统研判,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做到不漏一间实验室、不漏一名实验人员、不漏一台实验设施设备。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队检查、组织排查,确保真排查、真整改,并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1)。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为:
(一)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全面排查实验室是否存在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实验室内不得储存大量易燃溶剂和实验室废液;未使用的整瓶试剂须放置在远离光照、热源的位置。
(三)水、电、气和仪器设备的隐患排查。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确保水、电、气和仪器设备处于关闭状态,做到人走断电、停水、停气,并锁好门窗;假期如无需用电,需把实验室内电源总闸掰下;将气瓶放置规范,远离热源、电源,固定好,检查阀门,防止气体泄漏。
(四)做好24小时开机设备、加热设备和过夜实验、锂电池充放电实验的安全评估和日常监管工作;专项排查乱接、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现象,不得擅自改动电源设施,或随意改装、拆修电气设备。
(五)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实验室钥匙配置、保存、注销制度。每间实验室都应配置备用钥匙,并妥善保管和及时更新。
学校将于明年1月13日前和春季开学初,组织实验安全工作专班对全校范围内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予以通报。
二、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确因科研需要开展实验的情况,由指导教师向实验室所属学院申报,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寒假实验室在用备案表》(附件2),由学院审批汇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向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安全科报备(发送PDF版)。未经二级学院领导批准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放使用。
(二)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学院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卫生值日制度并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填写检查记录,存档备查,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
(三)寒假期间开展实验,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和操作规程。尽量不开展高危实验,如需开展,必须有指导老师现场指导,且实验开展前必须做好充分的防范准备工作;严禁实验人员在实验室餐饮、留宿。
(四)实验区域内严禁使用与实验无关的大功率电器及取暖设备,严禁为电动自行车、平衡车等充电,确保安全用电,做到人走断电。
三、安全自查与材料报送要求
实验室安全是学校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改和管控措施,严防因漏管失控而引发师生生命财产损失。
请各单位于1月13日前将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曲阜师范大学寒假实验室在用备案表》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qfnusy@126.com。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