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持续提升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曲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2022〕13号)的相关要求,学校拟对现有大型仪器设备2022年度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考核对象:2021年12月31日前验收的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单价30万元以下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由学院考核,单价3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类仪器设备由学校统一考核。
以下设备不在考核范围:①软件、存储设备;②计算设备(计算机、服务器集群、计算节点等);③大型设备的附件(或附属设备);④ 损坏待修设备(须上报设备限期维修计划,对于因损坏不维修而长期闲置设备,学校将收回进行二次调配);⑤使用年限久,已不能满足教学、科研需求、待报废设备(已经向资产处提交报废申请)。
(二)各项数据统计起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考核方法
(一)院级考核的设备,可参考学校考核内容(详见附件:《曲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评标准》),重点考核设备年使用机时是否达标(大型设备年使用标准机时为800小时)、大型仪器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学院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个等次,学院完成考核后,提交《大型仪器设备学院考核汇总表》。
(二)由学校考核的设备,请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员通过学校“服务大厅”登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http://dxsb.qfnu.edu.cn/),依次选择“管理系统”--“仪器绩效”--“绩效填报”,填报完成经学院管理员初审后,由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设备管理科进行复审。填报时间:2023年4月24日0时至2023年4月28日12时,过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填报。
(三)学校组织专家组,对3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学院考核等次为优秀的设备,根据各单位填报情况进行资料核定、现场抽查,综合讨论后,评出考核等次,并全校发文公告。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设备,学校在设备耗材费、维修费给予一定补贴。
(四)学校考核完毕,对3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使用机时不达标,考核等次不合格的, 将反馈到设备所属学院,由学院连同院级考核不合格的设备,汇总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整改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请根据《曲阜师范大学1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汇总表》(见附件)核定本单位被考核设备情况,核实设备及管理员信息,不能参加考核的设备或设备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变更表》,上报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对于30万以上的的大型仪器设备,通知设备管理人员按《3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完善信息要求》登录大型仪器共享服务管理平台完善信息。
(二)请各单位确定院级考核管理员,院级管理员负责通过绩效考核模块对本单位30万以上设备考核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院级管理员名单请在4月19日前交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三)考核结果将作为大型设备管理的依据,并在今后的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购置、管理和维修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连续两年年考核不合格或年使用机时不达标的设备,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学校将收回进行二次调配。
(四)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办法》、《曲阜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对于加入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设备,使用机时达标,校内外开放共享服务好,学校在设备维修及耗材使用方面可按一定比例乃至全额报销,根据设备年度共享收入(以大型仪器共享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为准)的情况,给予设备管理人员一定补贴。对于不能开放共享的大型设备,设备维修等费用由设备所在单位或负责人承担。
(五)全校单价30万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必须加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服务平台,学校统一考核管理,单价30万以下设备,能开放共享的自愿加入平台(自愿加入平台并可开放共享的30万以下设备,一并填入到《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变更表》)。
(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注意时间节点,务必按时填报相关考核材料,确保所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及考核工作时间节点:
4月19日前,报送《大型仪器设备考核院级管理员名单》
4月21日前,报送《大型仪器设备信息变更表》
4月24日前,30万以上设备及平台共享设备管理员登录平台完善信息。
4月24日-4月28日,30万以上的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登录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绩效考核”模块完成数据填报。
4月28日前,学院报送《大型仪器设备学院考核汇总表》
(二)报送地点:
纸质版材料报送:
曲阜校区:科技楼214房间,联系人,王丹丹,电话:4456027
日照校区:F楼226房间,联系人,鞠宏伟,电话:3981690
以上材料同时将电子稿发送邮箱:1105419009@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