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财务处下发的《关于申报2023预算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全校教学、科研、引进人才等仪器设备购置预算申报工作,特做如下说明和通知:
一、各单位计划购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自筹经费(如人才引进经费、学科建设经费、学院其他经费、购置设备总额超过3万元的个人科研经费等),单位汇总后通过财务预算申报系统上报,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做为归口审核部门进行汇总、论证、整合后通过预算申报系统报财务处。
二、以上各类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本次申报报预算,才能进入采购流程,没有经过预算申报的,其他时间临时申报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将无法进采购。请各单位认真筹划,做好2023全年的仪器设备购置计划与预算。
三、各类科研经费全年购置设备金额不超过3万元的,可以随时通过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教学与设备综合管理系统”申报(全年申报总额满 150万后不能申报),购置设备金额超过3万元的,必须先申报预算,后进入采购流程。
四、办公设备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请各单位在10月2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申报书导出打印,院长签字盖章后交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设备管理科。
材料报送地址:
曲阜校区:科技楼214房间,联系人:王松梅,联系电话,4456027,
日照校区:F楼SA226,联系人:鞠宏伟,联系电话,3981690。
电子版请发送到chengchao7712@163.com。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