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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报送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0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数据统计时间范围:202091日到2021831日。

二、报送要求: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是教育部要求的、每年一度的常规工作,为使数据报送工作更加系统、规范、便捷,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负责老师仔细阅读以下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填报:

1要求填报4个表格:“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 、“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请各有关单位首先下载附件中的四个表格及填报要求、填表说明等。

2明确自己单位需要填报的表格。打开四个表格,看各表格内容是否与本单位有关,若有关,按要求填报该表格;无关,不用填报该表格。具体来说:

1)凡拥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单位必须填报“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2)凡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单位必须填报“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

3)凡配有专职实验人员的单位必须填报“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4)凡拥有实验室的单位必须填报“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3填报时,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务必仔细阅读附件2“填报要求”及附件3“各表格填表说明”。在填报过程中不要更改表格属性,特别是各栏目的数据格式,各单元格数据前后不要留有空格;慎用复制/黏贴操作,以免改变原表格数据格式,导致系统不能处理。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922。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对所填报数据严格审核,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完整,数据格式正确。电子版直接在群(曲师大实验室管理群)中传至颜世田;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至:

曲阜校区: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实验中心大楼A229房间) 联系人:颜世田 联系电话:4456197

日照校区:实验中心SA226房间,联系人,鞠宏伟 联系电话:3981690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198日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填报要求

3、各表格填表说明

4、学科专业代码集

5、职称与文化程度代码

6、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

7、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

8、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9、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 附件【通知附件.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