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建设我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实验项目,建设实验项目库,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单位在通过各教研室或任课教师,本单位原有实验项目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一学年的实际开出的实验项目及相应实验课程情况。
2.根据新系统的需要,所有实验项目重新编号,实验项目编号原则,一门课程的实验项目按开课次序编号为“实验项目所属课程代码-XX(xx=01.02...99.)”,“实验项目所属课程代码”可从附件“实验课程代码表”中查询。
3.进一步核实每一门实验课程的实验项目名称及数目。
4.进一步核实每个实验项目的学时数。项目学时数和工作量计算紧密关联,一定要核对准确。
5.各单位请于1月19日前将各实验项目表电子稿交至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曲阜校区:联系人,程超,电话:4456187
日照校区:联系人,鞠宏伟,电话:3981690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8.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