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是国家大力倡导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综合创造能力的背景下提出来的,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山东省《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鲁教高字〔2007〕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07年开始申报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目前共有4个实验中心被评为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分别为物理学实验教学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化学实验教学中心、数字媒体与传播技术实验中心。在我校的“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中要求,在“十二五”期间,争取建设2-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完成这一目标任务,同时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实验教学体系、内容、方法、技术、队伍、管理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现计划从我校的各院系实验教学中心中评选出3-5个中心做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基地,按照省级示范中心建设标准,学校将逐年加大对基地“软、硬件”投入力度,进行专项培育,保证完成“十二五”规划中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目标,同时力争在今后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中有大的突破。现就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各计划申报单位领导对本次的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工作高度重视,建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负责实验中心的建设与规划。
二、对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找出差距与不足,制定下一步的建设规划。
三、认真填写《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立项申请书》,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论证、现场考察,推荐出3-5个进行培育的实验教学中心,对规划提出建设性意见和确定建设经费分配额度,各中心根据建设意见和下达的投入计划认真修订建设规划。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书》,签字盖章后与建设领导小组名单于11月29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zcczjz@126.com。
四、项目建设到期后,在各实验中心自评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作为下一步经费投入的参考。
五、联系人:
曲阜校区: 赵举忠,科技楼2层216房间,电话:4456027
日照校区: 王永,日照实验中心SA326房间,电话:3980198
附件1: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立项申请书
附件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