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的统筹规划,做好2015年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工作,提高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率,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字〔2014〕89号)的文件精神,请各单位综合考虑学院“十二五”期间实验室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实验教学需求及2015年学院实验室建设的计划和重点任务,在充分进行项目论证和准备的基础上,做好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推荐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申报的所有建设项目召集专家组进行论证,对评审的项目进行排序,根据学校经费预算进行支持。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如有自筹科研经费建设计划也需一并上报。
为配合财务处向上级部门上报预算,请各单位务必于 2014年9月2日前将《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经院长审核签字后将纸质版与电子版(邮箱:zcczjz@126.com)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曲阜校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科技实验大楼214房间)
联系人:赵举忠,电话:4456027
日照校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室(实验中心SA226房间)
联系人:鞠宏伟,电话:398169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