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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3 — 201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时间:2014-06-23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的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准确统计与管理每一位教师的实验教学工作量,现就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量填报统计事宜通知如下:

1.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的填报统计方法

本学期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的填报统计,先由个人下载填写电子稿工作量统计表并发给本单位负责教务的老师,单位审核无误后,汇总于一张表格后发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指定邮箱,由实验教学管理科审核,审核无误后,通知相关单位打印纸质表格,由教师本人签名确认,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

2.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统计的注意事项与要求

(1)各教学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教师填写并上报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

(2)教师本人必须在了解表格填写要求后,准确、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3)各教学单位汇总后,检查工作量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属实。

3.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电子稿请于7月10日前报送,曲阜校区发送至chengchao7712@163.com;联系人,程超,电话4456187;日照校区发送至hongweiju@126.com,联系人:鞠宏伟,电话:398169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