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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5-12-2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寒假将至,为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领导与相关部门进行抽查。单位自查为201512282016110,抽查时间为2016111115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实验中心、实验室主任要对本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安全责任到岗、到人,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三、各单位组织力量认真对所属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涉及使用化学药品及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的管理使用情况;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露,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严禁在走廊、过道、楼梯口堆放杂物,保证实验室外公共空间整洁、畅通。

四、寒假期间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关闭好门窗,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本科生及研究生从事开放实验、课题研究等工作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备案,应安排值班,加强管理。

五、做好寒假期间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建立有效的事故预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安全事故报警装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减少损失。

报警电话:

物业消防值班室: 4453518

公安处报警中心: 3110

警: 119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