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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时间:2016-06-2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的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准确统计与管理每一位教师的实验教学工作量,现就本学期实验教学工作量填报统计事宜通知如下:

1.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的填报统计方法

本学期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的填报统计,先由教师个人下载填写电子稿工作量统计表并发给本单位负责老师,单位审核无误后,汇总于一张表格后发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指定邮箱,并打印纸质表格,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存档。

2.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统计的注意事项与要求

1)各教学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教师填写并上报本科实验教学工作量。

2)教师本人必须在了解表格填写要求后,准确、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3)各教学单位汇总后,检查工作量表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属实。

4)本学院教师对外学院上的公共实验教学课程工作量,另外单独汇总于一张表格填报。

3.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请于201678日前报送,报送地点:

曲阜校区:科技实验大楼201 电话:4456187

日照校区:实验中心SA226 电话:3981690

同时把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曲阜校区qfnusyz@163.com

日照校区hongweij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