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现对进入田家炳实验中心大楼(简称“中心大楼”)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做以下规定:
一、各类实验室采购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务必总量控制,原则上每次进量不得超出两周的使用量;
二、凡进入的危险化学药品,须经校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及中心大楼安保人员检验、登记后方可进入;
三、如果因为有特定的实验教学或科研任务,必须有过量危化品进入实验室,应向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安全科递交《过量危化品进入中心大楼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中心大楼;
四、对于易燃、易爆等实验危险废弃物,需及时联系实验室安全管理科,严格按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置或遗弃。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