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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2023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9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3]21号)和《曲阜师范大学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视频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现就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做好2023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单位)自查

1.自查要求

根据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学院(单位)领导要全员动员,全面部署,完善、落实院级和实验室层级的安全责任体系,全力开展实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守住安全底线。各课题组需加强组内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落实实验室每日检查制度,养成良好的实验室安全习惯。

2.自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各单位要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包括:院级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文件材料;校、院、实验室间签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各类院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院级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实验室编排的值日表;化学品台账及定期盘点记录;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记录;自筹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院级决议文件或财务报销凭证等。

2)水电安全检查。检查水管是否有滴、跑、漏现象;切断不必要的电源,不使用的仪器设备包括电脑、路由器、充电器、饮水机、烧水壶、搅拌器、电热套、烘箱、培养箱、孵化箱、水浴锅、摇床、旋蒸仪、电子秤、吹风机等,不论仪器大小全部关闭电源,把电源插头拔下。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等行为。

3)化学品安全检查。化学品分类存放并保证合适的存储条件(如冷藏)、标签完整清晰、配伍禁忌化学品不得混存等;严禁实验室内大量放置危险化学品;管制类化学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安全管理;气瓶应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并确保阀门紧闭,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将废液及时上交,按规定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倾倒。

4)仪器设备安全检查。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和加热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安排专人看守,确保安全运行。

5)环境消防检查。全面清扫实验场所,清除废纸箱等杂物,确保实验室物品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消防器材完备,消防通道畅通。

各学院(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逐一进行排查整治,做好相关记录,并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1)纸质版1份于2023630日前送我单位,同时电子稿发送至kongbin323@126.com

二、学校检查

学校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

1. 暑假期间需使用实验室,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向学院申报,填写《2023年假期开放实验室使用情况及值班登记表》(附件2),经学院审批后汇总,经本单位盖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kongbin323@126.com

2. 对假期开展实验的学生,相关负责教师一定要做到教育到位、指导到位、监督到位、管理到位。坚决避免出现因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仪器使用不恰当等原因造成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

3. 假期期间,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做饭及存放个人物品,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4. 暑假期间是台风、暴雨的多发季节,请各二级单位加强对所管辖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关好门窗,并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

请各学院从思想和行动上都要高度重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为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

      2.2023年假期开放实验室使用情况及值班登记表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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