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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8-07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持续加强示范中心内涵建设,扎实做好2018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的申报、遴选、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建设背景

2017年7月,教育部决定利用2017-2020四年时间遴选建设1000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17年8月底,启动第一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2018年4月,教育部公示91所高校的105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见附件)。

.建设标准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5.项目实际建成样式及效果,可参考教育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实验空间(http://www.ilab-x.com)网站相应类别的具体项目。

.建设范围

2018教育部将在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地质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类、食品科学月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23个类别,认定260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请相关单位认真理解《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建设方式

1.坚持“符合标准、注重质量”的原则,重点对已经具备前期建设基础、基本符合建设标准的项目进行立项支持。采取组织申报、学校评审、立项支持的方式进行。

2.2017年度已认定为省级但未被认定为国家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如在本次认定范围内,可再次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校将严格按照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1. 2018年910日以前,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

1) 《申报表》:纸质版一式6份;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 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视频要求见附件通知)。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

3)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 专家审查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现场答辩,汇报材料并现场演示实验项目视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查、听取汇报情况形成推荐意见,公示推荐意见。

4.学校确定2018年重点支持项目名单,项目所在学院支持项目负责人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安排积极申报并力争获批2018年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联系方式

人:程超

联系电话:0537-4456187

电子邮箱:qfnusy@163.com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