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3号)的安排部署,为加强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消除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实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学校将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中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及安全管理制度,工作日志及制度上墙情况。
2、实验室环境与管理,包括物品摆放,卫生状况等。
3、实验室水、电、气的安全管理使用情况。
4、化学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标识,储存和使用情况。危险源(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高压容器等)分布档案和数据库情况台账。
5、实验室有毒、有害废气、废液及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及处理情况。
6、高压、高温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实验室消防设备设施配备及完好情况。
8、各种实验室安全相关文件、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等资料。
三、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各学院根据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
2、学校检查,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学院实验室实地巡查并以查看资料的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整改。
3、检查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完整的档案材料,交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备案。
五、时间安排
1、相关单位自查时间: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
2、学校检查时间:2017年10月9日—2017年10月10日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