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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级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04-17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实验室(包括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实践基地、科研实验室等)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开放实验室,使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实验室完成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或进行创新实践活动,对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学校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全面推进我校的实验室开放工作,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校字[2004]127)》精神,学校将开展“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立项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重点资助)

2.开放实验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的竞赛项目必须具有鲜明的实验特色,在学科专业、行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较高的认可度,参赛高校范围广,奖项评比规范,学生参与度高、受益面大。

2)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和竞赛目标,要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较丰富的学科竞赛指导和组织经验。

4)重点资助以下竞赛项目:

①组织单位层次高、学生受益面大、获奖层次高的实验型竞赛项目;

②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相关高校承办的重大赛事;

③教育部统计高等学校基本状态数据中规定的实验型竞赛项目;

④曲阜师范大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办法(试行)》[曲师大校字(201668]文件中规定的实验型竞赛项目;

⑤学院给予经费配套的实验型竞赛项目。

5)申报的竞赛项目须具备以下支撑材料:当届或往届竞赛通知(复印件、电子稿),申报竞赛项目上届竞赛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稿)。

2.开放实验项目要求

1)开放实验项目必须依托开放实验室设立,要针对学生的特点,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设计一些实验教学计划外的设计性、综合性的实验项目供学生选做,并注重实验效果。

2)开放实验项目的时间要求:开放时间对学生应是业余的、课外的,开放实验不得占用学生正常上课时间。

3)开放实验项目的地点要求:全校各类实验室,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科学研究实验室、实践基地,都要努力创造条件对全校本、专科学生开放。

4)开放实验项目的内容要求:实验的内容必须是教学计划外的,不能与课内已做的实验内容重复,应该是能够全面提高学生科学思维、动手能力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

5)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实验,必须进行实验记录,且学生进入实验室平均每月不能少于8次,平均每次实验时间不能少于2学时。

3.处于执行期间实验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实验教改项目含精品实验项目、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四、项目申报及管理

1.项目申报

各学院实行限额申报,项目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项目申请,提交《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报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择优排序推荐。

2.项目立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议,择优立项。

3.项目期限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对于中期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或未启动的项目,学校有权收回立项和项目经费。若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项目的,应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书面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方可延长项目执行期。每个项目只能延长一次,每次延长时间不超过半年。

4.过程管理

  学校将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过程管理,随时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学生进行的开放实验活动必须及时记录。项目资助发表的文章、申请的专利以及参评奖项的项目成果等都必须注明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5.经费管理

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统筹并监督使用,开放实验项目类经费只能用于支付实验耗材费、测试费、论文版面费。学科竞赛类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学生参赛的报名费、差旅费、实验耗材费。

6.项目验收

学校统一安排项目验收结题,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后单位实验室和个人评奖、评优和下年度项目申请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申请资格,并缩减其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名额。

五、指导教师的选派与工作量计算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开放实验工作,鼓励实验室人员指导学生实验。在实验中,宜采用以学生为主、教师启发指导的实验模式。

2.各学院应根据指导教师工作量多少和实验效果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

六、申报时间及报送地点

请各单位于428日前分别将申报书(一式1份)、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表(1份)报送:

曲阜校区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科技实验大楼201房间,联系人:程超,电话:4456187),并将申报书及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稿发送至:qfnusy@163.com

日照校区交实验中心SA226房间,联系人:鞠宏伟,电话:3981690。并将申报书及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稿发送至:hongweiju@126.com

申报书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4.17


附:各单位申报名额

单位名称

申报名额

物理工程学院

4+1

化学与化工学院

4+1

生命科学学院

4+1+1

传媒学院

4+1

工学院

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4

数学科学学院

2

软件学院

4

地理与旅游学院

2

统计学院

2

体育科学学院

2

管理学院

2

经济学院

2

法学院

2

教育科学学院

2

翻译学院

2


注:具有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的学院,增加一个申报名额,具有省级实验教学中心的学院,增加1个申报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