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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17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消除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实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运行,学校将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同时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教育厅近期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安字【20173号)的文件精神,本次也将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管理。现将本次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卫生状况,包括台面、地面整洁状况,药品、仪器设备摆放情况。

2、实验室水、电、气的安全管理情况。

3、化学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标识、储存和使用、药品领用登记等情况。

4、实验室有毒、有害废气、废液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情况。

5、高压、高温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实验室消防设备设施配备及完好情况。

二、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各学院根据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特别是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自查工作,组织危险化学品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分类建立自查和整改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实施精准监管。

2、学校检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到各学院实验室进行检查。

三、检查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的日常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整改。

四、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时间:2017317日—2017326

2、学校检查时间:2017327日—201733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