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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7-06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暑假将至,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鲁教安字〔2013〕5号)文件精神,做好假期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此次检查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学校领导与相关部门进行抽查。单位自查和抽查时间为2013年7月5日至7月11日。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实验中心、实验室主任要对本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强化安全责任到岗、到人;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三、各单位组织力量认真对所属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重点检查实验室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涉及使用放射性物质、化学药品及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的管理使用情况,避免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和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露,严防由此引发灾害事故。

四、暑期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关闭好门窗,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有本科生及研究生从事开放实验、课题研究等工作的实验室,应安排值班,加强管理。

五、做好暑期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建立有效的事故预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安全事故报警装置,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积极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减少损失。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