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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置实验室工作秘书(兼职)的通知

时间:2016-09-09 点击数:

校内有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水平管理队伍,经报学校领导同意,研究决定,要求相关教学单位配备实验室工作秘书(兼职)一名。现将有关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1.协助单位负责人完成实验室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室各项行政事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编制汇总与上报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资料、报表等,并安排存档;

3.传达实验室各类通知和管理类规章制度;

4.协助单位负责人协调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有关工作。

6.协助做好实验室内外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二、任职条件及待遇

熟悉实验室工作、责任心强的专业人才;相关报酬请根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量,参考本单位的研究生秘书或科研秘书工作量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请各单位重视此项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管理工作效能提供支撑。请各单位于9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实验室工作秘书名单、办公电话、手机号和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曲阜校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科技楼214房间)

联系人:赵举忠,电话:4456027

日照校区: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公室(实验中心SA226房间)

联系人:鞠宏伟,电话:398169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