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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制度

时间:2014-04-08 点击数:

为了规范实验室的管理,加强实验教学与各项管理信息的互通,实现实验系统的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1、实验室的基本情况

实验室名称、批准建制文件、面积、检查评比及评估情况等

2、实验室的沿革、特色方面:

实验室创建历史、人才培养方向、教学科研特色及取得的成果、目前在国内同类院校中的水平;实验教材的建设、实验教学改革进程与改革方向;实验室资产利用率等。

3、实验教学基本信息

实验教学管理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卡片、实验考勤、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进度计划、典型实验报告和其它执行情况等。

4、仪器设备信息:

各类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使用记录、功能开发及效益、维修记录、更新情况,利用率和完好率。

5、实验人员基本信息

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及实验室专职人员情况、人数统计、组成、结构及变动情况。

6、各类其它信息

与实验室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有关论文、鉴定资料,会议交流资料、奖惩材料等。


二、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1、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是实验室的一项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验室工作的专兼职人员都有义务向信息管理员提供信息资料。

2、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室日常工作中,应及时填写各类记录、各项管理表格,收集各种信息。

3、实验室人员应做好工作日志记录,以利于人员考核材料的积累,尤其是实验室活动记录,为基本信息收集提供原始依据。


三、基本信息的上报及管理

1、学校实验室有关基本信息分为二级管理,学校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归口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整理统计。

2、实验室必须于每学期末对基本信息进行整理统计,填报有关报表,及时上报。

3、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后,按有关要求,分类汇总,妥善保管,按档案管理要求分别报学校档案室和教务处。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