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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实验教师岗位职责(暂行)

时间:2013-05-14 点击数:

一、认真备课,首次开设的实验,实验教师要进行试做,并做好试做记录;保证实验教学质量;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严禁私自串课、停课,保持实验教学秩序稳定。

二、认真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掌握和了解所任实验课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及时补充和更新实验内容,将科学技术发展的新成果及时应用到实验教学之中。

三、负责制定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编写实验大纲、实验讲义和指导书,开展实验课题的研究,努力提高综合性、应用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四、参加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与功能开发工作,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基本维护和所涉及的相关知识、技术。

五、每次实验课,实验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实验室,做好准备工作,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肃实验课教学纪律,按学生实验守则要求学生,检查、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

(2)加强对学生进行实验操作的安全教育,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通过提问、讨论等方式,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和报告;

(4)讲解实验原理、操作步骤和重点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5)随时检查学生的实验进程,及时矫正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等,对涉及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的事项应做出示范并检查巡视;维护实验室的正常秩序;

(6)审查实验记录,实事求是地填好实验室工作日志;

六、实验结束后负责督促学生归还、赔偿仪器设备、材料和试剂等实验用品,并与实验室管理人员交接,同时作好交接记录。

七、及时认真批改实验报告,组织学生进行实验课成绩考核;汇总并上报学生的实验课成绩。

八、保持实验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实验中损坏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报修,替换,不能影响实验的正常开出。

九、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按规定处理“三废”,认真检查实验室的水、电、火源、门窗、气瓶是否关闭,检查值日生的清洁工作情况;定期检查和按时更新灭火器和消防器材,杜绝隐患。

十、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