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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11-1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实验室(包括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实践基地、科研实验室等)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开放实验室,使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实验室完成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或进行创新实践活动,对锻炼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学校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全面推进我校的实验室开放工作,根据《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校字[2004]127号)》精神,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开展“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的立项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实验室开放,是指对本校本科学生的开放,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时间要求:开放时间对学生应是业余的、课外的,开放实验不得占用学生正常上课时间。

2.地点要求:全校各类实验室,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科学研究实验室、实践基地,都要努力创造条件对全校本、专科学生开放。

3.内容要求:实验的内容必须是教学计划外的,实验的内容既不能与课内已作的实验内容重复,也不能是照做其他资料上的实验,应该是能够全面提高学生科学思维、动手能力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

二、开放实验项目设置

1.开放实验项目必须依托开放实验室设立,要是针对学生的特点,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设计一些实验教学计划外的设计性、综合性的实验项目供学生选做,并注重实验效果。

2.对开放实验项目的设置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实验室、教研室拟定的综合型、设计型实验项目;

(2)从教师科研课题分解出的实验课题;

(3)学生参加各实验设计类竞赛课题,或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

(4)其他形式的项目或属于课程教学内容的拓展性实验等。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能够及时、认真的指导学生进行开放实验活动。

2.开放实验室应具备便利的实验条件供学生进行进行开放实验活动。

3.开放的实验内容要具备科学性、可行性,能够提高学生的实验能力及创新能力。

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实验,必须进行实验记录,且学生进入实验室平均每月不能少于8次,平均每次实验时间不能少于2学时。

5.本项目不能和“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同时申报,处于执行期间实验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实验教改项目含精品实验项目、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四、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

各学院实行限额申报,具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学院增加2个申报名额,遴选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基地”的学院增加1个申报名额。 项目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项目申请,提交《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报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择优排序推荐。

2.项目立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议,每年立项不超过20项,每项资助经费4000-6000元。

3.项目期限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一年,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对于中期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或未启动的项目,学校有权收回立项和项目经费。若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项目的,应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书面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批准,方可延长项目执行期。每个项目只能延长一次,每次延长时间不超过半年。

4.过程管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过程管理,随时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学生进行的开放实验活动必须及时记录。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另外,项目资助发表的文章、申请的专利以及参评奖项的项目成果等都必须注明由“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字样。

5.项目验收

  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申请资格,并缩减其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名额。

6.项目经费

  实验技术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统筹并监督使用,项目经费在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把项目产生的费用明细统一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科审核后使用,本项目经费只能用于支付实验耗材费、图书资料费、论文版面费。

7.项目结题。

学校统一安排项目结题,项目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后单位、实验室和个人评奖、评优和下年度项目申请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指导教师的选派与工作量计算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开放实验工作,鼓励实验室人员指导学生实验。在实验中,宜采用以学生为主、教师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2.各学院应根据指导教师工作量多少和实验效果给予指导教师相应的工作量津贴(给予的工作量数目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六、其他

1.实验室开放实行责任制管理。各院系主管教学与实验室工作的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单位实验室的开放工作,要组织好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要作好学生的宣传与动员工作,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实验室开放。各教研室和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工作,要设置好实验室开放的项目,充分利用实验室的资源,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实践锻炼的条件。

2.各实验室要妥善保存实验室开放的有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七、申报时间及报送地点

  各申报单位于2014年11月27日前提交《曲阜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及《曲阜师范大学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登记表》(一份)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在2014年12月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执行时间自2014年12月起计算。

材料报送地点:各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学院盖章后,统一上报。曲阜校区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科技实验大楼201房间),联系人:程超,电话: 4456187,并将各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qfnusy@163.com;日照校区交至实验中心SA226房间,联系人: 鞠宏伟,电话:3981690,并将各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hongweiju@126.com。邮件标题为“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申请书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所属单位名称”。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11月18日

各单位申报名额

单位名称 项目数

物理工程学院 2+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2

生命科学学院 2+2

传媒学院 2+2

数学科学学院 2

工学院 2+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1

体育科学学院 1

地理与旅游学院 1

经济学院 1

管理学院 1

法学院 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

教师教育学院 1+1

翻译学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