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改善实验教学条件,更好地为培养高质量人才服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开展2013年度实验室工作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各教学单位对照工作要求,安排有关人员逐条落实,并根据具体情况,各教学单位安排自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各教学单位工作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检查,检查结果将在网上公布,并书面通知到本单位,并对查找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时间表。检查方式如下:
1.学院自查:学院以一级本科教学实验室为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
2.学校抽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相关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到各学院实验室进行抽查。
二、检查时间
1.学院自查时间:2013年5月21日—2013年5月31日
2.学校抽查时间:2012年6月3日—2012年6月5日
三、检查内容
(一)实验教学:重点从任课教师的实验准备、实验讲解、实验指导;学生的预习、实验操作、实验报告、组织纪律、安全意识及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实验室卫生、安全:
1.实验室卫生状况,包括台面、地面整洁状况,药品、仪器设备摆放情况。
2.实验室水、电、气的安全管理情况。
3.化学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标识、储存和使用情况。
4.实验室有毒、有害废气、废液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
5.高压、高温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实验室规章制度上墙情况、各种实验室记录本的记录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实验记录本》、《实验室物品登记本》、《仪器使用记录本》、《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记录册》。
7.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实验室卫生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请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及时进行整改。
3.各实验室自查后,认真填写《本科教学实验室自查问题汇总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5月31日前,曲阜校区交实验教学管理科(科技实验大楼201房间,电话:4456187);日照校区交实验中心225房间,电话:3980059。
附件:本科教学实验室自查问题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教学中心)
2013年5月20日